审批公示栏目
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闭合管理(稽查)


1、大队办公室与建设单位确定验收时间,并要求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;
2、二中队按照建设、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对工程市场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,根据审查结果如实填写《张家口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》,并移交大队办公室;
3、经大队办公室审定,对符合要求的即给予办结,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报请大队进行查处后办结。
注:建设单位领取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闭合管理联系单(稽查)》时,应携带由建设局清欠办出具的“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联系单”和建设局市场科出具的“工程验收联系单”,否则不予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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